本附录适用于下述DDoS防护(简称“ZDP”)的条款。
- 定义
- “总有效请求数”是指客户同一个账户下的所有使用ZDP服务的IP已收到的所有正常请求。
- “失败请求”是指由于ZDP的问题导致的无法到达,或者无法正常响应的请求,包括并不限于丢包率过高,TCP连接失败,或者被误拦截的请求。
- 失败请求率计算公式为:

总有效请求数 = 五分钟间隔内的总有效请求数
失败请求 = 五分钟间隔内的失败请求数
- “不可用”指在连续的十(10)分钟内,每5分钟失败请求率大于5%。
- “月服务费”是指一个账户在一个自然月内的总服务费用。
- 服务可用性
- 服务可用性公式。 除每月请求数少于一百万的域外,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可用性:

T = 每月总分钟数
U = 不可用性时间(至最近的分钟)
- 若该故障或不可用由以下原因导致,则层峰不对网络中断、服务故障或服务不可用承担责任,且相关期间不在计算赔偿时计入:
- 紧急维护或是事先安排维护;
- 不可抗力,见主协议第13.1.条款;
- 客户或客户授权的他方使用服务或客户提供的设备或软件或客户直接订购的当地接入设施的行为;
- 非由层峰或其关联方提供的电力、设施、设备、系统或连接的故障;
- 层峰或其关联方无法进入客户的工作场所;
- 按照MSA规定所进行的任何服务中断或终止;
- 与层峰无关的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 服务水平保证
- 若层峰未能达到99.9%的服务可用性保证,除本SLA第2.2条的原因外,客户有权按下表获得赔偿:
服务每月可用性% | 不可用性持续时间 (仅供参考,以实际计算为准) | 赔偿标准 (月服务费的%) |
≥ 99.9% | 不超过44分钟 | 不适用 |
< 99.9% 且 ≥ 99.0% | 超过44分钟,但不超过7.5小时 | 10% |
< 99.0 % | 超过7.5小时 | 25% |
- 客户向层峰提出赔偿申请必须同时遵守以下条款
- 至少在当月发生中断后的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层峰;
- 提供客户名称、客户的管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编号、产生申请赔偿事件的开始和结束日期、起点和终点线路、源和目标 IP 地址,以及追踪到源地址的路由线路(如适用)。
- 赔偿及百分比只适用于受影响的服务,赔偿的计算应基于受影响部分服务的月服务费总金额。
- 赔偿的计算应参考层峰保存的记录进行计算,若无明显错误该记录将是所实现服务水平的唯一决定性证据。